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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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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城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单位性质:三资企业
  • 单位规模:10000人以上
  •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8号院3号楼6层H01,7层G01、H01,8层G01、H01单元
  • 邮编:
  • 联系人:翟丽娜
  • 联系电话:13116617292
单位详情: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1月06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8号院3号楼6层H01,7层G01、H01,8层G01、H01单元,法人代表为STEVENM.CHAPMAN。经营范围包括一、在中国的柴油发动机、发电机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二)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三)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四)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五)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包括维修服务、培训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等在内的售后服务;(六)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三、进口并在国内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母公司及其控股关联公司的产品及其同类商品(特种商品除外),国内采购商品(特种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提供与上述商品分销相关的配套服务,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分包;送货服务;仓储服务;促销及营销;安装;包括维修及培训服务在内的售后服务;以及包括提供能源解决方案在内的商务咨询服务;四、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六、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七、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一、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二、从事技术进出口。十三、在中国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十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3家公司,具有10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