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8日,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设管理和建成后的商业运行,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核电新厂址开发和保护。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是我国不可多得的沿海优良厂址之一,厂址可规划建设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1、2号机组(单机容量106万千瓦)和二期工程3、4号机组(单机容量112.6万千瓦),是中俄两国政府加深政治互信、发展经济贸易、加强国际战略协作,共同推动中俄核能合作的标志性工程。4台机组均采用俄罗斯VVER-1000改进型核电机组,技术设计和安全措施满足国际上第三代核电站的安全要求。 一期工程1、2号机组分别于2007年5月17日和8月16日投入商业运行。机组运行至今总体状况良好,创造了良好的运行业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期工程是继中俄两国成功合作建设1、2号机组项目后,双方进一步深化核能领域合作的又一重大项目。3、4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2月15日、12月22日投入商业运行,工程提前计划全面建成。 三期工程5、6号机组采用M310+改进机型(单机容量111.8万千瓦),分别于2015年12月27日和2016年9月7日FCD,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核电机组建设的收官之作。机组建设工期60个月,计划2021年底前投入商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