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于新都区人民政府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政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实践的研究。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负责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并指导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