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创业和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就业创业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负责就业创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负责拟定公共就业和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计划并组织落实,统筹全市就业创业和有关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负责创业电动就业工作的组织工作和实施、负责全市事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等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