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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桂政发〔2015〕56号),自治区财政厅受托履行出资人职责,注资30亿元财政资金成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代表自治区本级财政开展基金投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改革探索投资运营模式,创新建立投资代理运营机制,建立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区市联动新投资机制,积极发起设立各类科创投资基金以及区域特色产业投资基金;并受托承办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