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3楼 CopyRight 2001-2019 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统计规范,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和核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
各单位组织2024届毕业生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简称全国登记系统)进行毕业生去向登记,参考《中南大学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确认操作指南》。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变更的,需要在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
二、全面开展就业数据核查
采取单位自查、交叉核查、学校核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与毕业生本人逐一核实就业状态,确定真实就业去向,确保本单位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1.单位自查
各单位要成立核查专项小组,对本单位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数据进行核查,建立核查台账,于7月15日前提交自查情况报告至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交叉核查
根据学校提供的交叉核查分工表(见附件1),单位之间开展互查,互查环节核查重点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出国(境)等就业类别毕业生就业数据,或认真核实毕业去向落实材料,或电话抽查毕业生就业去向,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各单位请根据交叉核查情况,填写《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单位交叉核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于年7月31日前提交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核查
就业指导中心安排专人(任务分工表见附件3)对全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结合单位自查、交叉核查和学校核查情况,形成学校核查报告。就业指导中心对核查过程中的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存档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分管就业工作领导为负责人,就业专干具体负责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明确核查要求、核查内容、核查期限,逐条形成工作台账,推进核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为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创设必要条件。
3.各单位应采取妥善措施做好毕业生有关就业材料核查的思想动员工作,引导毕业生正确认识和积极支持专项核查工作,及时化解核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各单位就业数据统计和核查,要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对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肖萌 电话:88836918
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7月5日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单位交叉核查分工表.docx
附件2: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交叉核查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学校核查任务分工表 .docx